2026-04-20
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食品级苯丙胶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食品级苯丙胶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食品级苯丙胶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bNEiA13ixNoKRnbaOwdHQ?pwd=x9jf提取码: x9jf)。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海江化工现有厂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后金生活区、五庄生活区等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同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淄博市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
联系人:罗总
联系电话:13853381420
环评单位: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315577920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717号齐源大厦A座1007室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